国有企业强行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您好,我是一个煤矿从事井下工作26年的工人,2016年由于主管政府部门响应国家去产能政策,将矿井关闭,对距退休年龄5一10的职工实行内养政策,每月发放2100元生活费,而且一次性发清至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也交至退体年龄,而对我们12名距退休年龄十年以外且年龄都在43岁左右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按工龄每年给7千多的补偿费用,以后的养生金自己承担,当时为了能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签了,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忽悠我们说是特殊工种存在,他们与社保部门协调好,结果现在我们去社保局交费,社保部门回答我们说是到六十岁才能按社会临时就业人员退休,以前的特殊工种不算,我们该咋办

2025-04-05 16:5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特殊工种和养老金待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从原单位离职后,其社会保险关系可转移至新用人单位,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然而,关于特殊工种及养老金待遇的具体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确实属于特殊工种,即在一定条件下获得政府认可的职业身份,那么可以申请按照特殊工种进行养老金计算,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不过,具体是否满足特殊工种的标准,以及如何证明资格,都需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其次,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您认为合同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公道,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 最后,关于社保缴费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机构查询相关政策,了解是否能按照社会临时就业人员的标准来处理。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补缴社保等。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2025-04-05 16:59:1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654今日律师解答 50824

相关推荐
没有签合同,老板不给身份证犯法吗 1回答
市长你好,我的母亲是松林镇卫生院的一个老员工,职位为护士。我的母亲1981年就在松林医院上班直到现在,现在也是到了快要退休的年龄。但是上班30余年,养老保险却只买了15年,退休后的养老金只有1000多,无法支撑养老的消耗。后来我们咨询多方得知,卫生局将医院职工分为在编与不在编人员,比我母亲早退休几年的所谓在编人员现在能拿4000多一个月,而我母亲作为所谓的不在编人员仅仅能拿1000多元。都是从事一样的工作,工作年限也相差无几,为什么退休后的待遇差的这么多?这是否违背了国家同工同酬的原则?母亲参加工作那么多年,为什么会被划为编外人员? 1回答
公司突然通知我离职,写离职申请,我不写说不用上班不给工资,还欠我工资2个多月,并且去年到今年有1年7个月没有按国家规定,没有一天假期,去找劳动监察让我写投诉单,现在公司高层全部失联,无法投诉,怎么办 1回答
我在深圳高氏粘合剂制品有限公司上班受伤了,二次手术后把我炒了。 1回答
合同期内,外贸业务员接到大订单后被辞退,可否要求公司先支付订单的应得提成? 1回答
工伤,想了解一下能评几级伤残,可以赔偿我多少钱,我工资每月9000,签劳动合同才半个月。 1回答
四年前出的事。九级伤残,就给了个社会保障金,什么也没给,受伤是的工资也没有吗?这个该怎么要,老板金坛的,我徐州的 1回答
我9月1--14号请病假,15号上班(12小时两班制)拿我后面的加班顶出勤,我的病假不算合法吗 1回答
国有企业强行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您好,我是一个煤矿从事井下工作26年的工人,2016年由于主管政府部门响应国家去产能政策,将矿井关闭,对距退休年龄5一10的职工实行内养政策,每月发放2100元生活费,而且一次性发清至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也交至退体年龄,而对我们12名距退休年龄十年以外且年龄都在43岁左右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按工龄每年给7千多的补偿费用,以后的养生金自己承担,当时为了能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签了,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忽悠我们说是特殊工种存在,他们与社保部门协调好,结果现在我们去社保局交费,社保部门回答我们说是到六十岁才能按社会临时就业人员退休,以前的特殊工种不算,我们该咋办 1回答
我于2017年3月在现在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的劳务派遣合同,12月19日单位通知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原因,未缴纳社保,未提前一个月通知, 我想了解这样的情况下,我能索要哪些补偿,如果协商未果,申请劳动仲裁,我手上没有合同,有工资流水,能否申请成功。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