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公司已经1年多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五险一金,现在公司到处欠债,也没钱发工资,我们每月20号发工资,现在都7月份了,才刚把4月份的工资发了,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如果我现在离职,他以后不把工资发给我了怎么办?
2025-09-10 04:32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您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公司补足您因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而产生的损失。此外,您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的其他损害。 如果您决定离职,建议先尝试和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