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4年3月进入的这家单位,2006年11月份单位才开始给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现在我想辞职了,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给我把之前未缴纳的五险一金给补上吗?我在办理辞职前还可以享受十天的公休假基数吗?
2025-05-03 21:46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您的离职请求,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离职申请。然而,在此过程中,您是否有考虑过单位是否愿意接受您的离职,并且是否需要为您提供合理的补偿和福利待遇呢? 对于五险一金的问题,法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未及时缴纳这些费用,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举报。 至于公休假基数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再次提醒您,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与单位充分沟通,了解并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后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