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在唐山工地干活,受伤,伤好后和老板协商解决问题,老板答应给我一次形补偿费为一万八千元,可是当时老板没有给我立手续,我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我给他打电话都认可就是没有钱。我如何才能拿到钱。
2025-07-20 01: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有权要求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应得的款项。 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与雇主进行直接沟通。可以亲自或通过第三方(如工会)与雇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应得的款项。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雇主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由专业的人员介入调解,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由公正的第三方裁决纠纷。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