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一个月提出了辞职,但是现在没有人来交接,所以公司拖欠工资
2024-08-02 12:0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内,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在您提出离职后一直未与您进行交接,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或领取工资,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并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同时,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