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你个问题,我母亲在天工集团工作20几年,今年4月份在苏州第一附属医院做骨穿和火检,最后鉴定为MDS,就是血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病退吗,享受厂里的保底工资和缴纳社保吗?我母亲明年5月份养老保险就可以缴纳结束。
14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母亲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工伤认定 首先,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您母亲是否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如果符合,那么她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病假待遇 如果您的母亲已经被确诊为MDS(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并且由于疾病的影响导致其丧失了劳动能力,这通常会构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病假工资,同时也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社保缴纳 关于您的母亲明年5月份养老保险的缴纳结束问题,建议您关注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一般来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养老保险账户中的累计缴费年限将满15年,此时才能领取养老金。因此,如果您母亲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她的养老保险账户将不再有新的缴费记录产生,但之前的所有缴费记录仍然有效。在此期间,她仍可享受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福利。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您的母亲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