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17周岁,在饭店工作,饭店都是压半个月工资每月15号开工资,在店内工作快3个月了,一个月前我和经理打了口头离职,经理没让我写什么离职申请,今天距离我打离职申诉快一个月了,经理说招不上来替补我的人,我走了就没有这半个月工资,如果我走了,不给我工资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怎么才能要回来
2025-03-28 08:29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因此,您有权要求饭店支付您的全部工资。 其次,如果您已经与饭店达成口头协议并书面确认了离职意向,那么饭店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并且必须遵守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费计算方法。 最后,如果您认为饭店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