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两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不加班被罚款。是否可以辞工马上走人????但是我单位说马上走人会扣百分五十工资。这是否合法?
2024-09-23 04:58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福利待遇,并且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因此,即使您认为自己已经离职,但公司仍然欠您工资的情况也是需要解决的。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与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