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面三根骨头骨折,老板只给2500块营养费,修养几个月是不是应该给工资补助啊??不给怎么办?

2024-09-23 04:0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老板同意支付您营养费,并且您已经休养了三个月,那么您可以要求继续享受部分工资作为补偿。这通常被称为“工资福利”,并且必须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尽快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利益。

2024-09-23 04:04:0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329今日律师解答 47576

相关推荐
我朋友是外地的,现在在芜湖开挖掘机,6500一个月,中间预支了1000块钱,干了16天活,这是下雨不用干活的,所以中间回家了两天拿衣服,回来过后,老板就找理由不让干了,剩下的钱也不给了,这样该怎么办?求解答 1回答
我换了工作,原来单位老板因为我把原有的客户资源带到新单位去,影响了她的店里生意,来找到我,威胁我让我半年之内不能再干同行业,让我从现在单位辞职,否则有事让我现在的老板担着,看能不能担起,否则会用她们的手段找我麻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这算是泄露商业机密吗!触犯法律吗,她们威胁我,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我该怎么保护自己! 1回答
2016年10.24日到2019.10月23日,试用期结束日为2017年4月23日。后天就是转正日,(目前有这个趋势)如不给我转正,我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 1回答
我上班两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不加班被罚款。是否可以辞工马上走人????但是我单位说马上走人会扣百分五十工资。这是否合法? 1回答
当时是非正常情况离职,3月31号提出离职申请,不能在干一个月,跟他们说4月5号就不去了,4月1号2号去上班了,3号,4号放清明了,5号就没去,当时老总不想让我走,我就说我可以不要工资也要走,然后他们说不在乎我得工资会给我的,然后人事部的经理给我了单子让我签名就是那个自动离职申请书,也说工资会给我有可能要扣点,每月20号发工资,现在到了发工资,我让以前同事帮我问,我4月22号可以去拿工资吗,同事跟我说他们不给我工资了,我觉得我现在精神和内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当时不抱希望,后来又给我希望,现在又告诉我不给我了。我内心非常的接受不了,想请问一下,这个工资应不应该给我?当时声明人有签名和手印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下生育津贴是怎么补贴?公司不发给员工怎么处理? 1回答
请问,我母亲在医院做保洁,工作时放了一桶热水,顾客装水时桶倒了,热水把顾客的脚烫了,我妈吓着了把顾客送去石化医院付了三千块钱,物业不管还把我妈的工资扣了一千给顾客,让我妈一人承担,现在我妈没做了,请问能帮忙吗? 1回答
在加工厂辞职一个多月,每天加班不让走 1回答
脚面三根骨头骨折,老板只给2500块营养费,修养几个月是不是应该给工资补助啊??不给怎么办? 1回答
企业与劳动者签定不公平合同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