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建村老板打工。做了1年9个月了。没有买保险什么都没有买。现在我不想做了。按国家规定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或者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2025-05-13 23:2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有权获得以下几种补偿。 工资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合同期间被解雇,通常会得到至少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工作年限满一年,则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您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标准来确定。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公司在您入职时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之日起至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两倍工资差额。 此外,由于您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建议您尽快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补缴,并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以便享受相关的就业补助和职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处理任何争议之前,先通过合法渠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或调解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解决问题。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