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约,但只按年资赔3个月 2.有3年来星期日加班纪录,但公司不愿支付 3.入职公司3年来未有给予社保
2024-10-19 09:5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为您的社会保险进行补缴。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您的加班时间确实存在,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加班小时数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