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餐饮打工,刚去的时候说是监职服务员,可是上了不到两个月就把我辞退了,説是不需要了,国庆节放假期间説是谁都有三天的双薪,可我领工资时却没有,还扣了我两天休息。这合理吗?
2026-01-12 23:41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您的权益保护。 首先,关于“监职服务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没有正式成为该公司的员工之前,公司辞退您是不合法的。 其次,关于国庆节假期的双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您的工资报酬,您可以要求补发相应的双薪。但是,具体到您所遇到的情况,由于您已经领取了国庆节期间的工资,并且公司也没有明确表示您需要扣除休息天数,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您应该获得全额的双薪。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有异议,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