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一私企工作四年,只有17年签过合同,有效期一年,工作至18年11月28号被辞退,没有社保,请问我能要求补偿吗?
2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疾病等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赔偿。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相关政策,了解您的权益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最后,请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