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已经申请辞职经理不予批准后擅自离岗,公司以员工自动离职拒绝支付员工工资
23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提出辞职并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仍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离开,那么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视为员工主动离职,并拒绝支付相应的工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然而,由于员工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被动离职,公司也应当对员工进行适当的补偿,比如提供经济补偿金等。同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避免因不当处理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