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加班费却按劳务算合法吗每天上班12小时,174小时算底薪2100元,30小时按每小时18元,剩下所有加班费却按劳务加班算每小时13块多计算,请问这违反劳动法吗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同意并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那么该加班费按照新的规定执行是合理的。但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似乎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或协议来支持上述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您认为您的工资被错误地解释为劳务费用,并且您有权要求正确的计算方式,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提出申诉或投诉。首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诉,指出您的担忧。 谈判解决。如果公司拒绝修改其政策,则您可以尝试通过谈判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法无效,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不会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因为涉及具体案例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细节、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强烈建议您咨询一位合格的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