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职时,公司违约解雇,答应补发工资加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款,工资拖欠许久催了许多次才要到,补偿款一直拖着不给约半年,现在公司面临倒闭,拖欠了许多员工各种工资,老板电话关机联系不上,我们决定起诉,但是我这个补偿款不属于在职的工资,请问还能要到嘛,补偿款在合同协议书里写清楚的
2026-01-07 09:40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在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擅自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当属于在职期间的工资。因此,即使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也不能以公司面临倒闭为由拒绝支付。 如果您已经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但仍未得到满意的结果,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 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分析案件情况,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考虑聘请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协助解决争议。 请注意,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处理,避免激化矛盾和风险。希望您的诉求能够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