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工作四年,现查出肺结核,厂里让我休息四个月并每月支付了2500元生活费,现去上班厂里要辞退本人,而我以前的平均工资为5000,我有全要求赔偿吗,该怎么赔偿?谢谢!
2024-12-15 0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您的情况,如果确实是因为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您无法继续工作的,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确定,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