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5.12-2018.7.30期间入职未签劳动合同,单位未购买保险,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9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如果在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入职,并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合法权益。在提出申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事实情况。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务必遵循公正、合法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