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3月21日来的这家公司,合同上写着7月21日转正,已经填写了转正申请,有一位领导没批,今天中午把我们几个试用期的员工叫到一起说公司需要转型,不需要那么多人了,所以需要我们离开,让我们干到这个月月底,只是口头说的,没有书面形式,而且我特意问了一下是不是因为我们业务不行才离开的,他说不是,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是赔偿吗,还有我需要收集哪里证据谢谢
12天前您好!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因此在未得到正式通知的情况下被解雇是不合法的。关于赔偿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为工作年限乘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此外,如果公司确实因为经营困难或业务状况不佳等原因而裁员,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收集以下证据。 与公司的通话记录或会议纪要,证明公司确实有裁员的原因。 公司的内部文件或公告,说明公司决定裁员的具体原因和计划。 您的离职申请书及相关的审批流程记录。 同事之间的证言,证明公司在裁员时并没有公平对待大家。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尝试录音,记录公司的口头承诺以及拒绝您的诉求的情况。 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公司沟通解决此事。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