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国企下岗(或叫待岗)的职工,下岗后从2002年一直给单位交我的个人养老部分,当时单位说是负责养老及医保等保险,但我2018年7月去当地社保局查询得知,从2002年一直到现在单位都没有给我缴纳养老金的个人部分和集体部分,导致现在连滞纳金等欠费以达十几万元,而从2002年我自己交的个人部分养老金也不知去向,(单位以挪用),找单位也是尽扯皮,这是我们下岗工人的养老保命钱啊,今求助法律咨询,这该怎么解决?望能给于帮助。不胜感激。
1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遭遇了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联系相关部门。首先,建议您立即与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说明您的情况并寻求他们的协助。他们可以为您查找相关的法规,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申请仲裁。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大多数地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均未能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单位,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机构的交流记录、与单位的沟通记录、任何关于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等。 专业法律咨询。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复杂的问题时,及时采取行动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