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店工作 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了 我家里有事给店长申请了要急着走着店长同意了 领导也同意了 钱了离职表 又不让我走了 我真的很为难 说走的话算矿工一天扣三天 就相当于没有工资 但是店长已经签字了离职表
2025-02-16 02:25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 如果您是在公司规定的三个月内提出离职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这通常包括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店长已经签署了离职表并同意了,那么这意味着您已经在公司的记录中被标记为离职,并且您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交接和完成所有必要的任务。如果您拒绝离开,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这可能会导致您失去某些权利,例如要求支付未付的工资或福利。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寻求帮助,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比如延长假期或者寻找替代的工作。 -您也可以与店长沟通,看是否有可能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比如协商一个过渡期,以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申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等。 请注意,在处理类似情况时,一定要遵循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建议您尽快与相关人员沟通,以便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