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五月三号打的离职申请,公司到现在没有安排人和我交接,还意味的给我安排工作!想问这合不合理?
2024-10-04 22:08在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是在五月三号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至今未得到任何通知或安排来交接工作。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沟通协商。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直接对话,表达您的不满并询问是否有任何可能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考虑聘请一名职业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投诉或仲裁。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报告这一情况,他们有权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或采取行动。 请记住,及时采取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时间窗口非常重要。希望您能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