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工厂里面上班,厂子在太原,五月份在承德出差支援,出差补助没有,最后连工资也不能全额拿上。一共一千三。被人家以请假期间回太原上班为由扣掉五百。我能通过法律要回被无辜扣的钱吗?并且以此为由和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2024-11-11 16:07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以便于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帮助。如果这些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