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我是商丘市梁园区商丘宾馆(原来的饮食服务公司)的职工,九几年下岗至今,没领过一分钱的生活费,生活不管如何困难,从没找过单位领导,都是自己默默承受,自食其力,2004年单位商丘宾馆资产变卖,领导承诺, 用所得钱给职工交养老保险金,之至正常退休(包括个人应交部分,因为没发给生活费)今年我已到了正常退休年龄,公司实际只交到2009年2月份,所欠的养老金需个人一次性补齐才可以领到退休金,包括滞纳金得五万多,多次上单位找领导都已单位没钱为推脱,老职工退休两三年的个人垫付没拿到一分钱(在这近二年期间16年黄金地段地下商场资产已变卖)钱去了哪里如何维权,如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相信国家不会不管我
23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遭遇的情况确实令人同情。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您的权益和法律保障。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您提及的商丘宾馆资产变卖后未能按时发放工资以及拖欠养老金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与单位协商解决。可以尝试通过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按期发放工资并补缴社保费用等。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单位拒绝或不配合解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经济状况。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