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来美容院上班10天,然后是每个月25号发工资,合同的一条写着,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打招呼,否则扣一个月工资,现在是这样的情况,工资我就不想要了,直接走人算违法吗
2025-02-25 04: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6条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条件或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拒绝支付赔偿金,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