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差不多出院了 父亲受伤 腰部和脚 医药费3万多 工地 6月出 一年半去钢筋 老板不肯出面 半年休养 要点:没有劳动合同,工龄1年,平均月薪5500元,工伤等级鉴定
2025-09-05 16:48一、关于劳动关系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提到的“没有劳动合同”,因此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 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方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您提到的“医药费3万多元”以及“半年休养”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认定及赔偿的问题。 三、关于伤残鉴定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属于工伤范畴,并且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伤残鉴定。 四、关于处理方式建议。 由于具体案件细节较多,建议您提供更详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情况等,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务必在提出相关请求之前,先与雇主协商解决。 五、最后,我必须强调的是,任何法律问题都需要基于实际情况来分析判断,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