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的相关问题,我是2016年9月12号签订的第三方派遣制劳动合同,为期1年,试用期需要3个月,然后现在算我2017年1月1号开始正式转正,由于我是2016年3月领的结婚证,现在不允许我请婚假,他们告知我第一需要入职满一年才可以休婚假,第二,他们说我领结婚证时没在公司入职,是不可以申请婚假的,我想咨询一下,他们这样合法吗? 还有就是我现在怀孕了,他们有没有权利不让我转正或者辞退我?以及我可不可以享受产检假,产假,哺乳假等等?假如他们以我入职不到一年为由,不让我享受以上假期,他们是不是违法的?我是不是可以去劳动仲裁?请您短信回复 谢谢!
2024-07-23 08:12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咨询。关于您的问题,我们建议您与雇主进行直接沟通,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需在试用期内证明其符合录用条件并愿意继续工作。 -在本案例中,虽然合同规定了试用期,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并非所有员工都需要严格遵守这一期限。 关于结婚证问题。 -您提到的结婚证书日期并不影响您的就业资格或休假权益。即使在结婚前入职,也不意味着无法享受相应福利。 -员工有权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合理的请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婚假、产假等。这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 关于怀孕期间的权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依法享有特殊待遇,如生育津贴、产假、哺乳假等。 -若雇主以入职不满一年为由拒绝提供上述假期,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关于仲裁程序。 -如果雇主坚持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请假审批文件等。 请注意,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基于当地法律及实际情况。如果您遇到法律问题,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