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弹性工作制,平时大家都是10点上班,现在突然找到我说公司的规章制度是9点半上班,要我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而且我的劳动合同是去年2016年4月20日签的,为期1年,到了今年4月20日并未和我续签也没和我提离职的事,今天5月24日突然和我提了,要我31日前主动离职,否则就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开除我,这里面公司是否有问题,我有没有什么办法?
2024-10-12 22:07尊敬的客户。 您所遇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正常工作。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的上下班时间,那么可以推定为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律师为您分析情况并提供法律建议。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泄露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