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酒店工作一年了,来工作的时候公司和有和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现在无缘无故不叫我做了。请问有办法维权吗,
2025-03-04 18:4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工资。如果您的公司在您入职时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时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