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31日至10月31日在都江堰市德诚变压器厂上班,因该厂拖欠工资及未与我签用工合同,我提出辞职,到目前九月和十月的工资到现在还未发,我该怎么办?麻烦了,谢谢!QQ号27079057
2025-03-04 19:0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如果您在都江堰市德诚变压器厂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您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资被拖欠,并且您已经提出离职申请,那么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提起劳动仲裁或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最后,希望您能尽快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请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