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的但是我不想在现在这个地方干了但是老板压了我五千多块钱的工资。而且当时说好不干的话提前打招呼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跟老板说。他的这个钱应不应该给我。
2025-03-04 20:45您好,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双方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金额为工作年限乘以一个月工资标准;如已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则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执行。建议您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