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一家工厂工作九年半!合同一年一签!现被公司辞退!没工作半年了!可以或得该公司陪偿吗? 公司没提前告知是在开工后第二天叫我别来上班了
2024-10-26 06:09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并且由于某种原因,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能得到赔偿,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首先,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解雇您是不合法的,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你,那么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额外的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此外,根据该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