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2014年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面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合同签署5年,第一年工资发6000多,第二年6月开始到现在工资忽然降到四千多,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情况走法律程序可以让公司付扣除的那部分工资吗?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资在合同期内有显著下降,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相应期间的差额部分。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不合理的行为,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建议您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举报。 就争议事项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如果对公司不满,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合同文本等,以便于后续的申诉和诉讼过程中的使用。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言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最后,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问题,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