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号,在职的最后一周内,在单位(少儿英语培训机构)教室正常给孩子上课,被传染了水痘,离职第二个星期(2018年3月17日)发出来了。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回答数:753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情形,不属于工伤。 如果您对这个答案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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