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一家公司工作4~5个月,没有签订合同,申请20天内辞职,公司批准了!但是公司说最后一个月工资要三个月以后才发!请问怎么来维权呢?
2024-11-22 08: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你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性质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你的离职是由于公司违反相关劳动法规或协议,且符合法定条件,例如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或者未能及时发放工资等,那么可能不需要提前通知即可离职。 至于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纠纷,并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你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具体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准备证据材料、开庭审理等步骤。 此外,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你在入职前详细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你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希望上述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