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申请评残鉴定工伤保险管理所不申请给怎么办
21小时前工伤职工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时,如果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申请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能力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工伤职工依法行使这一权利。 一般来说,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伤残等级评定申请。对于首次评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职工对职业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结果最终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争议。 总之,劳动者应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处理。同时,用人单位也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