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一个国企的一个家属院里当门卫,工作了17年,单位没有给签订任何劳务合同也没有交社保,而且我母亲这份工作是24小时不间断的,没有节假日,除了看门,工作还包括了,打扫院内卫生,抄各家各户的水、电表,收水、电和暖气费,工作期间因公和院内居民发生争执,从而受伤,到现在连郑州最低收入都达不到,我想咨询一下,我都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什么
2024-08-19 21:2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可能已经符合工伤保险的条件,并且可以向所在的企业提出工伤认定。如果企业不承认员工属于工伤,则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此外,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工伤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医疗费用。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需要医疗治疗,那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金。 误工损失。如果您的母亲因为工作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那么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其误工损失。 其他相关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赔。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