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村里村支书,在镇里办事时突发脑出血,咨询律师镇政府是否应承担责任?
回答数:42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村支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那么您应当向该村委会主张赔偿。如果村委会不承认其行为构成职务行为,则需要考虑其他可能的责任主体(如第三方)。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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