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要求我们300多名员工每个人上交3000元的工作保证金,不交的话就取消个人所有年终福利待遇,不得评先选优,有职位还要降级,反正就是变相的处罚你,请问这怎么办。
2025-08-30 08:3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如果企业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中的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则该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您对投诉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