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工龄 外地调上海国企 ,93年回来 ,工作3年之后,分公司效益不好待岗,公司解散
2025-05-16 07:41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外地调入上海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于93年后返回。在您的工作中,由于分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佳,您被安排了待岗处理。然而,当分公司解散后,您仍然留在该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获得以下补偿。 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因失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生活费等。 公司应当支付因解散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需由双方协商确定。 建议您与企业就上述事宜进行沟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同时,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指导,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