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跟一个公司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合同,然后合同中注明了一个抵押金是800元,但是在面试谈及薪资的时候说好的是工服费也就是西服费用。根据合同规定应该参加培训。但是来到培训地点后却是帮助另外一个金融公司做工作。所以想解除这个合同,但合同中注明了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抵押金只退15%-30%。转账时我注明了是工服费。所以如果解除合同的话可以拿回这800或者说索要工服费吗
15天前首先,您与该公司签署的试用期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押金为800元,并且在入职时明确告知您将参加培训。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想要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操作。 其次,在您的转帐过程中,您已经明确表示这笔款项是用于支付工服费,而不是作为抵押金。因此,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您都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这笔款项,因为这是您当初与他们协商同意的用途。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解约时押金退款比例的规定,您需要遵守这些条款。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一定的比例退还押金,例如15%至30%。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