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55岁进入工厂煮饭直到62岁,直到2018年1月被厂方辞退,厂方从未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未给我购买社保,也未给予我任何补偿,我应该怎样为自己讨回公道?是我妈妈,单位不同意,工资是现金,每个月工资3千5左右,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到
2025-06-12 00:40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劳动者也有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如果您在工厂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那么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维权行动时,应当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资单、工作证明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活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