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今年3月12日我进的现在的这个厂上班,由于工作时间长,加上我的右手有点残疾,现在感觉受不了了。右手现在经常疼……7月30日,我向我的直属领导提出辞职,说八月30日要正式离职。当时领导给的答复是:八月临时工离职的有点多,要我排队,同意到九月15日正式离职。当时有做了录音,但领导没有给书面辞职单。今天领导又说不让走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说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我有朋友说:现在是法制社会,可以去告,可又不知道怎么做?同时也有点担心:会不会被工厂找人打我……
17天前首先,请您了解,在中国劳动法中,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并有权拒绝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联系您的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 如果情况严重,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拨打12333进行投诉。 在必要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任何行动之前都应仔细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请保持冷静,避免采取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