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有签订过旷工两次可辞退的合同,18年过年期间旷工两次被公司辞退,领导谈完话后直接让办理离职手续,辞退后次日发现怀孕,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获得公司补偿呢,感谢解答
28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似乎提到在2017年与公司签订了关于旷工两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然而,在2018年春节期间又因旷工两次而被公司解雇,并且在公司解雇后不久便发现自己怀孕了。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以下赔偿。 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若公司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孕期生活保障。如果您在怀孕期间遭遇公司的不当行为导致身体不适或者影响正常工作,公司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以确保您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 其他可能的补偿。例如,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供合理的理由(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则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作为惩罚性赔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适用原则,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案例。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您与公司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意见,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合适的行动。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