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鞍山籍农民工,在盘锦建筑工地打工。3月4日到的工地,和老板讲好工程干到正负零,就是地下室干完就结账。可是,4月14日干到约定的地方,和老板要工钱。老板说项目部还没打款,得20号能开!让我留下银行卡号到时给打钱,到20号老板说手里钱周转不开等几天,。现在到月底了,再问他,他说的下月20号。我一个人有6658.9元工资要不出来,这种情况能通过国家机构,通过法律途径要到钱吗?
2024-09-28 12:31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寻求帮助。 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您的情况。 建议您收集并保存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合同文本等。 如果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当地工会组织求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请记住,维护合法权益是每个人的权利,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得到应有的赔偿。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