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单位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虽然工作5年了,但是由于身体原因,请了一个月的假,因为做的不开心,老婆想打电话给老板说明情况,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就是不接电话。)目前已经休息2个多月了,请问还能提出补偿吗?
2024-10-20 21:58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病假等,否则可能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继续。 在这个案例中,您的妻子已经连续请了两个多月的假,这可能意味着她的合同已经终止或即将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她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补偿金额将取决于她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因此,建议您及时与您的妻子沟通,了解其目前的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