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公司组织活动,途中本人乘坐电瓶车,电瓶车上总共3个人,造成腿部摔伤,这算工伤吗?
回答数:909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但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 因此,您所述的情况不符合“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所以无法视为工伤。建议您及时就医,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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