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波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什么我老公患鼻咽癌两年,现在医疗期满了。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有些什么补偿
2025-03-15 21: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那么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分别规定了两种情况下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下,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理取闹、故意损坏公物等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是指劳动者因某种原因单方提出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而是出于个人原因选择离职,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具体是否符合上述情形以及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额,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以获得准确的信息。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