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卖服装的地方上班快三个月了,因为身体还有孩子的原因所以从新找了一分工作,她这里时间太久照顾不到孩子,所以提出了辞职,说让我干到二十号所有工资家加提成全款给我,但是现在说的光给我工资提成不给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个合法吗
2025-02-05 17:20您好,在您提出离职后,通常情况下雇主需要支付全部工资和所有福利。如果雇主仅提供部分工资或只提供工资加提成,这可能违反劳动法规定,尤其是如果这些条款没有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议您尽快与您的雇主协商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更多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