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手无名指被切断了指骨尖端,伤俞后短了一厘米,公司除了医药费护理费格外赔偿了9000元,我还可以再去要赔偿吗?
17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您的工伤情况符合规定的标准,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支付上述费用。 此外,您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您的伤残津贴,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止。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您与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联系,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和帮助。